承辦單位: 教務處--註冊組 一、旨揭要點業經本校108年3月19日第102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。 二、要點修訂新增第二點第二項獎勵名額規定,班級人數十五人以下者,獎勵第一名;班級人數十六人至三十人者,獎勵前二名;班級人數三十一人以上者,獎勵前三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