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醒您本學期加退選將於9/20截止,
請同學於選課結束前,務必上網確認「學期選課資料」,切勿僅看選課系統課表。
請查看「我的課表」→「學期選課資料」路徑:
單一入口服務網→課程資訊→學期選課資料
網址:http://webapp.yuntech.edu.tw/WebNewCAS/StudentFile/Course/
請您現在多看一眼,
為本學期選課,畫下句點。
提醒您:本校學則第十條第一項「每學期加退選日即截止後,學生應依規定期限繳交各項學分費。」,詳見「各項收費標準」或洽詢總務處出納組(分機2434)。
教務處課教組提醒您2024.9.12
113學年度第1學期「選課時程」重要事項提醒
一,「加退選週」日期起訖:113年9月16至9月20日止
說明:
一、所有課程即選即上,請留意是否有「確認送出」,避免發生選課遺憾。9/20(五)凌晨23:59選課系統即會關閉,請把握時間!網路選課系統網址:https://webapp.yuntech.edu.tw/AAXCCS/
二、有人數限制課程(已達上限),「授權碼」使用週。
(請慎用,加選後僅得恰任課教師「授權碼註銷」方式退選)。
三、選課要點第十四點,選課確認:
(一)學生無論是否辦理加退選,均應於加退選截止後上網確認選課結果。
(二)學生未於加退選截止後確認選課結果者,概以教務處之電腦紀錄為其選課結果,倘學生於日後始發現選課錯誤,不再受理其專簽申請補救等。
四、有特殊狀況網路無法加選、退選之必修,請下載並詳閱「必修科目退選或跨班修習表」使用說明,課教組櫃台受理至加退選周9月20日下午五點止(行政大樓一樓)。
※有特殊情形(如:系所匯入之必修課程網路無法退選、系(組)必修跨系或跨學制修讀、大學部先修高年級必修等,但不適用於設定為「能力分班」及「開課單位匯入」課程),無法於網路加退選時,請同學填寫『必修科目退選或跨班修習表』申請加退選(經「任課老師」正本簽名同意後,送所屬系所承辦人員及系所主任簽核同意,申請者再親送教務處課教組櫃台處理),請預留簽章作業時間,逾期不予受理。※在職專班及進修部(/專班)可洽詢系所辦公室協助。
▲本校選課制度及方式,詳見雲科首頁/行政單位/教務處「選課專區」的「選課注意事項」及選課系統「選課操作手冊」。
「選課專區」網址:https://aax.yuntech.edu.tw/index.php/ql-ct/course-selection
二,第3週受理「學生報告書」日期起訖:113年9月23日至9月27日下午5點止
※有使用限制,不適用所有人
說明:
依選課要點第十四點,選課確認:
一、學生若於加退選截止後,僅下列學生得於第三週結束前,填具「學生報告書」向授課教師、所屬系所及教務單位申請補救:
1. 應屆畢業生因缺修科目學分導致無法畢業者。
2. 因學分不足會遭強迫休學者。
3. 已選之課程,未符合系所規範者。
二、請持「學生報告書」(經任課教師、所屬系所承辦人員及系所主任簽章),申請者請持正本至教務處課務組櫃檯辦理更正至應修學分,課教組受理至9月27日(五)下午五點止。
※表格下載:本校首頁/行政單位/教務處/「選課專區」/「學生報告書」
三,「選課結果清單列印」列印日期:自113年9月23日起
連結網址:https://webapp.yuntech.edu.tw/WebNewCAS/StudentFile/Course/pStudCour.aspx
路徑:單一入口>教務資訊系統>我的選課>選課結果清單列印
※學生本人可憑學生證至教務處課教組櫃台免費申請紙本。
四,第8週受理「期中考前一週退選」日期起訖:113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下午5點止
「期中考前一週退選申請表」適用者,得於第8周上班日申請停修1科目
說明:
依選課要點第十四點第13點規定:「學生因學習能力等特殊因素,得在期中考試前一週內,持退選申請單,經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特准後,至課程及教學組辦理退選,但不予退費;且每名學生每學期限退選一個科目,並於學生歷年成績單之成績計分欄中註記「退選」之字樣。惟依本點規定退選後,總學分數不得少於每學期規定之應修學分數,大學部已減修學分者,不得再申請依本點規定退選。因本點原因退選,開課人數不受第十一點規定之限制。
欲申請者請於辦理期間內親送紙本「期中考前一週退選申請表」至課教組辦理,課教組受理11月1日下午五點止。
※表格下載:本校首頁/行政單位/教務處/「選課專區」/「期中考前一週退選申請表」
Q :錯過加退選,課程還能加選、退選嗎?
A:僅「學生報告書」適用者,得於第3週上班日113/9/23-27得申請補救。
※表格下載:本校首頁/行政單位/教務處/「選課專區」/「學生報告書」
- 學生無論是否辦理加退選,均應於加退選截止後上網確認選課結果。
- 學生若於加退選截止後,僅下列學生得於第三週結束前,填具「學生報告書」向授課教師、所屬系所及教務單位申請補救:
(1) 應屆畢業生因缺修科目學分導致無法畢業者。
(2) 因學分不足會遭強迫休學者。
(3) 已選之課程,未符合系所規範者。
「學生報告書」於第3週上班日最後一日下午17點前,持簽核完成(經任課教師、所屬系所承辦人員及系所主任簽章)之「學生報告書」親至教務處課教組櫃台辦理。因逾期仍未至課教組辦理更正者,超修之學生將依本校「選課要點」第3點第4款規定處理(逕予退選至合乎規定);學分不足之學生依本校「學則」第39條規定處理(勒令休學);衝堂之學生依本校「選課要點」第8點規定處理(衝堂各科成績零分計)。
- 修課人數未達開課標準者,課程即自加退選後停開,已選該門課程之學生若學分數低於下限,應依前項說明2辦理加選至學分下限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