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補助109年度第二梯次學生出國研習申請案, 將於109年5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。
一、申請期限:109年5月1日至5月25日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二、申請應具資格條件:受理預定於109年7月至12月出國從事 補助要點第二點所列各種研修活動之申請案。
須符合下列條件,始得提出申請:
(一) 團隊人數至少須有本校大學部學生5人或研究生2人。(二) 出國研習期間應至少7天。(三) 已取得擬前往國外學校、機構或企業之同意文件。(四) 注意事項:
本校學生在其就讀之學制期間以補助一次為限,不得重複提出補助申請。 同一出國研習計畫或申請補助事由,不得重複向本校其他單位申請補助。 經核定補助之研習計畫案,若執行完畢時,已畢業而不具本校在學學生資格者,不予補助。
三、申請程序及應附表件:申請單位應備齊下列文件各一式2份, 送所屬系所初審通過後,
由系所於申請受理期限內彙整造冊,移送國際事務處。
(一) 申請表。(二) 出國研習計畫書。(三) 申請補助學生名冊。(四)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。(五) 受訪單位同意文件影印本。(六) 注意事項:學生不得個別提出申請,申請案須由申請單位(團隊)以書面「申請表」提出後經所屬系所初審, 由系所彙整初審合格案件依類別填妥彙整表,再移送國際事務處提報本校國際事務審議小組甄審。
四、公佈核定結果時間:109年6月底。
五、本校學生出國研習補助要點及其各項表件格式如附件, 並張貼於國際事務處網站
「獎助學金申請/學生/補助學生出國研習」, 請自行上網詳閱相關訊息或下載運用。
六、考量新冠肺炎疫情,出國計劃請審慎評估, 若經核定補助後無法按原計畫執行,
應於出國前專簽核定後,方得變更或取消計劃, 然而若因變更或取消而衍生之費用將無法核發補助。
另核定補助後仍將視疫情狀況衡量是否可執行出國計劃。
七、聯絡方式:國際事務處李小姐 分機2381,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.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.。
國際事務處謹啟